河南农业职业学院
关于开展2025级转专业工作的通知
洛阳校区、各二级学院:
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《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2025级转专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转专业条件
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,可以申请转专业。学生入学后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、不能在原录取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;退役后复学的学生,予以优先考虑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允许转专业:
(一)对口招生录取的;
(二)中外合作办学、与我校联合培养的;
(三)中职毕业且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;
(四)五年一贯制或三二分段制升段的;
(五)受到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的;
(六)教学计划与安排不能相互衔接的;
(七)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;
(八)其他无正当理由的。

二、工作程序
(一)公布转专业方案
洛阳校区、各二级学院11月13日之前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(方案中需明确各专业转入人数比例上限、考核方式、考核地点、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),报学生处韩利涛备案,各教学单位留存。转入计划数由各教学单位根据人才培养目标、教学资源和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。
(二)学生提交申请
学生提出申请。拟转专业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转专业审批表》(附件1),递交辅导员处,由学生所在教学单位统一汇总。因身体、入伍复学等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申请。
(三)转出学院审核
11月19日前,各教学单位将审核通过、同意转出学生的《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转专业审批表》和《XX学院拟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2)报学生处学籍管理中心(一教1105办公室),学生处将复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和《XX学院拟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3)反馈至相关学院。
(四)转入学院考核
11月26日前,各转入学院按照公布的考核方案完成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。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,将《拟同意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》、签字盖章的《河南农业职业学院转专业审批表》报学生处学籍管理中心(纸质与电子版分别提交)。
(五)公示
学生处复核通过后,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转专业手续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转出及转入学院须严格按照《河南农业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要求进行审核,未经学校批准,转入学院不得擅自同意学生转入就读,一经发现,学校不承认其学籍异动情况,不予在学信网注册。
(二)按照“转出无限制、转入达标准”的原则,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的师资情况、教学条件和实验实训资源等确定拟接收学生数。
(三)学生转专业一经公示后,不得再转回原专业或其它专业,各二级学院要提醒学生务必慎重考虑,严肃对待。
(四)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,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费后方能进入新专业学习。转出、转入专业不同课程由转入学院负责辅导考试,并录入教务处学生成绩管理系统。
学生转专业后,原学号不变,已领的教材不再退回。
学生转专业后不得再次转专业。
严禁任何人私自更改学生录取专业
四、监督投诉渠道
电话:0371-60277716
2025年11月7日
上一篇:返回列表
邮箱:fuwu@qiulu.com 电话:0371-55003300
© 2025 高考志愿填报系统 | 基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高考志愿填报平台 | 数据仅供参考,请以各高校官方公布为准 豫B2-20230527 豫ICP备2023001206号-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