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学志愿是考生意愿的体现,也是考生对录取高校的书面承诺,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志愿,严格按志愿投档,被录取后应如期到校报到。按所报志愿录取后不报到,既浪费宝贵的招生计划,浪费高校的教育资源,也占用了他人的升学机会。为维护入学机会公平,引导考生增强诚信意识、履行志愿约定,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考生,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;对上一年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,本年度报名参加高考,结合我省志愿设置情况,在普通本科批允许其填报志愿的数量不超过24个。本年度违背志愿约定的考生,下一年填报志愿仍将按有关文件精神进行适度限制。考生履行志愿约定情况将如实记入其个人电子档案,在普通高招录取中向高校提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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